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4〕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4〕36号)《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录取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机构及程序
1. 复试录取工作组的构成与职责
(1)工作组的构成
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院长担任组长,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的复试。学科 (专业)复试小组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学科专业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每个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应准备1.5倍以上(7-8名)的专家库。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工作组的职责
复试录取工作组要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各小组职责分明,对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进行认真研究,提前制定好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给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参与复试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与管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签定复试录取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按照复试录取流程开展工作。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2. 复试工作程序
(1)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名称及代码 |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
招生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名称、代码 |
拟 招生人数 |
政治 |
外语 |
初试科目 |
同等学力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110 体育学院 |
教育 |
专业学位045112 学科教学 (体育) |
12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4 英语二 |
333 教育综合 |
806 体育教学论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2)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并结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学科(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的差额比例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相关学科(专业)需要调剂复试的,“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150%并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考生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先由复试工作小组通知参加复试的相关事宜;然后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审核提交复试材料;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培训与身份复核,确认无误后正式进入复试环节,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外语组和学科专业组依次按规定时间进行政治思想、外语测试和学科专业的测试;全程接受复试录取巡视督查小组的监督。
(二)调剂复试
1. 调剂条件和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只允许顺向调剂。
(7)符合本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
(8)初试成绩符合本专业2024年初试国家线,且按以下调剂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如出现初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以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依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调剂复试名单择优顺序:①第一志愿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体育)的考生,专业代码为:045112;②第一志愿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其他专业的考生,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的。满足以上条件,优先选择本科是体育教育专业考生。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0)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 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二步,学院根据本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复核备案。
第三步,在体育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复核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复试通知。
第四步,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在系统中处理待录取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第五步,对拟录取考生在体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办理报到手续。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2028267702@qq.com。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一份,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研招初试准考证纸质版一份;
(5)经所在单位签章完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纸质版一份;(附件1)
(6)《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纸质版一份;(附件2)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纸质版一份。
(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 复试方式及具体要求
2024年体育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主要为面试,由各复试小组按相关规定负责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3)复试组要提前组织专家命制足够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
(4)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5)做好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2. 复试主要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教学(体育)专业特点科学设置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建立健全“复试试题题库”,加强综合考评,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育专业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专业复试大纲见附件3)。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地点
1. 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考生接到由学院发出的官方通知短信为准。
2. 复试地点
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5室学术报告厅。
三、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成绩的评定和计算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除外),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2.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标准
1. 按照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3. 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 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7.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咨询
解答人:林鸿伟
电话: 19500136168
邮箱:202826772@qq.com
2.复试工作复议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录取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电话:0596-2591380,15959648581 联系人:沈莉婉
3. 复试工作监督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的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六、违规违纪处理
1. 复试考试全程考生不录音、不录像,不得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复试相关的一切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如有违反,按泄题和作弊处理。
2.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 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参与复试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 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体育学院。联系人:赵友平老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二楼208室;联系电话:0596-2591380。
3.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细则相关附件请关注体育学院网站:http://tyxy.mnnu.edu.cn/,其他相关工作事宜请联系体育学院研究生秘书:林鸿伟老师(联系电话:19500136168,电子邮箱:2028267702@qq.com)。
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