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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2021-09-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闽南师大〔2020154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体育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现特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1名。

一、选聘条件

1.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能应聘本岗位。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行政办公、现代信息处理和公文写作能力,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相关工作。

5.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参与应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6.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岗位序号

招聘人数

专业

岗位要求

01

1

不限

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和团学品牌项目创建等团学相关工作,引导学生担当作为,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体育学院(http://tyxy.mnnu.edu.cn/)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916日至202192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922日前发送《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57146448@qq.com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考核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选。面试时间按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学生辅导员选聘结果。

七、聘用及工作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学生辅导员按1600/月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月考核,每月30日经学院考核合格者,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于次月初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岗位津贴。聘任期间考核合格者,学生工作处统一颁发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聘任证明。

八、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8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15059151357

九、其它

1.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4.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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