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公告 - 正文

体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7-03-20

体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和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1)成立5人以上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我院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内容、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1:1的比例进行复试。挑选复试调剂考生的依据:

①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④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⑥自愿参加我院调剂复试的考生。

⑦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名单。
     (3)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政审表;

体检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签字,笔试现场有录像、口试现场有录音及相关记录材料。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体育专业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复试大纲见附件)。均采取面试形式,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2)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算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英语口试(同等学力需加试)→等待面试结果。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0分即为合格。

4、复试组织管理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将通讯工具上交,由院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


二、录取工作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体育学院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2017年体育学院学科教学(体育)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大纲

 

 

 

 

 

 

 

 

 

 

   附件:  

   2017年体育学院学科教学(体育)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大纲

学院:(盖章)体育学院

 

专业名称

学科教育(体育)

复试内容

 

 

 

体育课程与教学论

复试形式

都采用口试的形式

参考书目

 

 

《体育教学论》,毛振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